目前國內許多企業簡單地認為激勵就是獎勵,因此在設計激勵機制時,往往只片面的考慮正面的獎勵措施,而輕視或不考慮約束和懲罰措施。有些企業雖然也制定了一些約束和懲罰措施,但礙于各種原因沒有堅決地執行而流于形式,結果難以達到預期目的。從字面上看,激勵有激發、鼓勵、誘導、驅使之意,而在管理科學中,激勵不等于簡單的獎勵。
管理激勵的誤區2.同樣的激勵適用于任何時間的任何人
許多企業在實施激勵措施時,并沒有對員工的需求進行認真的調查分析,“一刀切”地對所有人采用同樣的激勵手段,結果適得其反;另外,激勵政策的長久不變難以適應市場環境的變化和員工需求的改變。優秀的制度應該保持其穩定性,但企業的激勵政策卻并不完全是這樣。有些企業過于強調企業制度的一貫性,卻忽略了市場環境的變化和員工隊伍需求層次的轉移,結果長期不變的激勵政策與現實的市場需求頻頻發生沖突,致使激勵與企業發展的前沿相脫離,工作人員的種種積極性和創造能力未能得到有效的調動。
管理激勵的誤區3.只要建立起激勵機制就能達到激勵效果
一些企業發現,在建立起激勵機制以后,員工不但沒有受到激勵,努力水平反而下降了。某企業推出“年終獎”的計劃,本意是希望調動企業員工工作積極性,但是卻因為沒有輔以系統科學的評估標準,最終導致實施過程中出現了“平均主義”,打擊了貢獻大的員工的積極性。獎金本來是激勵因素,可在實現過程中出現了偏差,使組織成員產生不滿情緒,導致抑制和消減了員工的努力程度。
管理激勵的誤區4.只重視激勵的結果,而忽視了激勵本身
激勵的執行過程對激勵有極大的影響,同樣的激勵運用不同的方式實行就會收到截然不同的效果。有些企業的管理者認為只要把獎品和錢發到員工的手里,激勵就算完成了,卻沒有考慮到發放過程的差異會直接導致激柳效果的不同。
管理激勵的解決辦法
在管理激勵方面,僅僅將激勵狹義地理解為正面的鼓勵、獎勵,只強調引導一個方面是不準確的。管理激勵,從完整意義上說,應該包括激發和約束兩層含義。獎勵和懲罰是兩種最基本的激勵措施,是對立統一的。企業的激勵制度應該包括正面的獎勵措施,同時,也應該有一套嚴厲的懲罰措施,如果誰觸犯了條款應該受到毫不留情的處罰。針對企業員工的各種行為方式,將員工的行為向特定的方向上引導,對于企業所希望出現的行為,企業用獎勵進行強化,對不希望出現的行為,要用處罰措施進行約束。針對不同的人應該采用不同的激勵方法。根據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,每個人需要是不相同的,如何有效的激勵人關鍵是要找到能夠激勵他們的激勵因素。